甲状腺手术造成的医疗事故案例
甲状腺手术造成家住长丰的邢女士要靠终生服药维持身体健康。邢女士一纸诉状将做手术的医院告上法庭,向医院索赔15万元。前天下午,医患双方在庐阳区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医院向邢女士支付各项赔偿共计79000元。
邢女士诉称,2002年,她在某医院经诊断患“甲状腺瘤”。7月9日,医院手术切除了她的左甲状腺次和部分右甲状腺。但在手术中,医务人员损伤了喉部神经和甲状旁腺,导致邢女士声音嘶哑及因甲状旁腺损伤导致的低血钙等严重症状。后多方求医未能治愈,并需要终生服药来维持身体健康。邢女士认为,医务人员在手术中致使她神经受损,造成她需要终生服药,增加了其生存成本及生存风险,因此,要求医院赔偿她各项损失共计150000元。
在法庭上,邢女士及其代理人出示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经鉴定,邢女士目前存在轻度甲状腺功能低下症状,同时也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经庐阳区法院主持,邢女士和医院达成了调解,医院向邢女士支付各项赔偿共计7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