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 协议
甲方:
乙方: (实际出资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有关出资成立 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公司实际出资 元,乙方向公司实际出资 元。乙方向公司的出资额交由甲方,以甲方的名义对公司出资。
二、甲方作为公司股东,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公司或工商登记资料,以其名下的出资,在公司享受股东权利,承担义务。
三、甲方和乙方均以自己的实际出资通过甲方向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四、甲方转让乙方在甲方名下的出资额,须经乙方同意。
五、甲方以其名下在公司的出资比例取得的盈余分配,按甲方与乙方在出资总额中的比例分配。甲方授权公司,对乙方应当享有的权利,由公司直接分配给乙方。
六、甲方、乙方在公司的增资扩股、配股权,按甲方与乙方在出资总额中的比例享有,但需以甲方的名义与公司产生法律关系。
七、本协议一式 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