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罪应当如何处罚?

2011年01月13日14:17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生产、销售假药罪应当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141条第1款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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