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被摩托车撞了 能否认定为工伤
老张是某单位员工,平时都是骑摩托车上下班,2008年2月14日早上,老张上班途中不幸被一辆卡车撞伤,卡车负全责。单位以老张不是在上班期间发生伤害为由拒不为老张申请认定工伤,问单位的做法合法吗?
不合法。依据2004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的一种,老张也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的,因此,老张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如单位拒绝为老张申请工伤认定,老张可以自己或委托其直系亲属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