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153条

2011年01月14日10:29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公司法153条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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