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机关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对于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399条第2款的规定:"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