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育子女的一方是否有权更改其子女的姓名?

2011年01月15日16:24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离婚后抚育子女的一方是否有权更改其子女的姓名? 法帮网www.fabang.com   《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法律未规定父母任何一方可以将子女的姓名随意更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和复函,父母离婚叫‘如果双方协议变更子女姓氏的可以变更;子女已成年能够自己决定随父姓或是母姓的,由子女自己决定姓氏。除了这两种情况外,离婚后,父母任何一方包括抚育子女的一方未经对办刚意,单方面将子女的姓氏改姓都是不当的;如果对方表示反对,改变子女姓氏的一方应恢复子女原来的姓名。 第 1 页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离婚条件知识排行榜
离婚条件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房产 邛崃黄页 邛崃新闻 邛崃门户网站 邛崃求职招聘 邛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