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怎么办
若作为债务人的企业被申请破产,债权人应注意及时、合法地采取以下措施,有效实现债权:
1、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如需对破产企业提起民事诉讼,债权人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2、债权人应及时申报债权。因为,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对于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但注意,在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和是否属于是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据。
3、参加债权人会议。
4、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对破产企业进行重整,甚至与破产企业达成和解协议。
5、在破产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对破产企业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对在2005年8月27日之前形成的劳动债权例外,该劳动债权优先于担保债权受偿)。享有普通破产债权的债权人按破产清偿比例受领破产财产分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