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选项包括:投资成本或注册资金;公司的财物;股东的分红;公司股份。
1、公司成立的注册资金,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便属于公司的财产,不再是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不能要求对成立公司时的投资款进行分割;
2、公司的财物,常见的如公司名下的房产、生产设备、车辆、债权债务,这些均属于公司财产,不属于个人性质的财产,不能要求直接对此类财产进行分配。
3、公司盈利后的股东分红,属于夫妻的投资性收益,依法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4、公司股份,婚姻法有明确规定,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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