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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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及处罚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及处罚 根据《刑法》第384条、第185条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对挪用公款罪做如下的理解: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更多]
试述挪用公款罪的概念与特征
试述挪用公款罪的概念与特征。 答: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本罪的基本性质是侵犯公共财物的占有权、使用权……[更多]
简述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简述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答: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有相似之处,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对象不完全相同:前者原则上只限于公款,例外地包括特定公物;后者既包括公款,也包括其他公共财物。(2)犯罪行为不同:前者只是挪用公款,即暂时占有、使用公款;后者……[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