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在清算前禁止分割的法律规定

2011年01月20日09:14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普通合伙企业在清算前禁止分割的法律规定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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