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K粉千克以上可处死刑
为解决近年来在办理毒品案件中遇到的一些突出的法律适用问题,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工作的实践,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日前联合下发《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贯彻执行。
对一直规定不明确的、缺乏执法标准的氯胺酮(俗称K粉)等新型毒品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意见》作了详细规定。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K粉数量1千克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00克以上不满1千克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满200克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但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比照《刑法》规定,《意见》对K粉案件的定罪量刑尺度,和鸦片案件的相当。”对非法持有K粉的,《意见》也有明确定罪量刑标准。此外,《意见》对美沙酮、安眠酮、氯氮卓等新型毒品的定罪量刑标准都作出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