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仪器租赁合同

2011年01月22日14:34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测量仪器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编号名称.品牌型号.售价租价等。
  
  

  
  ┌───┬─────┬───────┬─────┬─────┬─────┬──────┐
  
  │   │     │       │     │     │     │      │
  
  │编号 │品牌.型号 │名称.配置   │售价   │基本租金 │租用时间 │租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租赁期限:测量仪器的租赁期限始于------年-----月-----日------时,甲方从当日起交付给乙方使用,同时乙方支付押金。乙方使用----为周期至-----年----月----日----时结束租赁归还给甲方。
  
  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在归还日之前一天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在不超过规定时间的12小时内归还仪器。
  
  如因乙方技术不成熟需暂停租赁,则在悬挂期内甲方可给予免费,但悬挂期不得超过7天。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首次租赁时,乙方在获得租赁仪器之时应向甲方交纳双方确认租赁的仪器押金,押金为租赁仪器销售的价格。在乙方退回租赁仪器时,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退还乙方押金。
  
  2、根据租期的不同,租金也不尽相同。
  
  (1)日租=租金基数*10%
  
  (2)周租
  
  第一周租金=租金基数*50%
  
  第二周租金=租金基数*30%
  
  第三周租金=租金基数*30%………以此类推
  
  (3)月租
  
  第一月租金=租金基数
  
  第二月租金=租金基数*90%
  
  第三月租金=租金基数*80%
  
  第四月、五月、六月租金=租金基数*70%
  
  半年(六个月)以上租金=租金基数*50%………以此类推
  
  3、甲乙双方按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间结算租赁费用,日租日结、周租周末结、月租月末结。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三的罚金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其它租赁合同知识排行榜
其它租赁合同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房产 邛崃黄页 邛崃新闻 邛崃门户网站 邛崃求职招聘 邛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