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满十八周岁抚养费问题

2011年01月23日11:22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离婚后孩子满十八周岁抚养费问题

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对于十八岁以上的孩子,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

(五)什么情况下,一方可以请求法院追加子女的抚养费?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子女教育费的增加,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夫妻离婚时判决或离婚协议的抚养费,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物价水平的上涨,可协商提高抚育费标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变更抚育费标准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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