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前存款婚后取得的利息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对于一些财产的分割会发生矛盾,关键的问题所在是对于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认识上有些不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理解》(二)第17条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认定为共同财产。最近不少网友通过多种方式咨询王律师,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个人婚前存款婚后产生的利息属于投资取得的收益吗?针对这些问题王律师根据多年的执业经验现分析如下:关于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根据民法理论可以分为两类:孳息和投资收益。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是指通过自然规律或法律规定产生的收益。根据物权法第116条,除非另有约定,孳息应归物的所有权人或其他合法权利人。投资指经济主体向特定事业或领域投入经济要素,以获取预期利益经济活动。孳息与投资相比最突出的特性在于“定期性”,通常按法律的规定或法律关系即可定期获得收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也是由夫妻共同财产承担。因此,夫妻如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所产生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对该公司或企业的经营产生的利润部分如股权分红等,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婚前存款婚后取得的利息属于法定孳息,不属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虽然取得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仍应属于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