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打医疗官司中应准备哪些证据
今年3月初,我在某医院住院治疗眼病,入院的第九天因血压突然升高,导致偏瘫。住院时,我向医生说了我有高血压,医生对我进行血压测量时,显示出来的结果也是血压偏高,但医生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我问过不少医生,都认为医院在治疗眼病过程中应当对高血压采取控制措施。我要求医院赔偿未果,如果打官司要求医院赔偿,我应当准备哪些证据?
律师回复:
依照法律规定,医疗官司,准确地说是医疗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由医疗机构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受损害的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证明自己对患者实施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如果证明不了的话,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但要认识到,举证责任倒置只是减轻了患者一方的举证责任或者说举证的难度,患者一方要打赢官司,仍然要举出比较充分的证据。一般来说,下列证据是不可少的: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关系的证据,例如有住院病历或者门诊诊断治疗的证据;患者具体的损害结果,即住院之前或者医生诊断治疗之前不存在这一损害,住院之后或者医生诊断治疗之后出现了这一损害;损失或者损害的范围,例如,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如果医疗机构出具了自己没有过错和责任的医疗鉴定,患者认为不客观、不真实的,还要举证证明它的不客观、不真实。总之,医疗官司尽管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对缺乏医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当事人来说,仍然是有很大难度的,最好还是寻求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