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1月14日,如皋法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作出一审判决,因一时贪玩,无证驾驶他人摩托车,十九岁的少年蔡某某不得不面对三年的牢狱生活。
初中毕业后蔡某某一直在外打工,因为想报名参军,遂回到如皋。想着自己驾车很潇洒,没有驾驶资格的蔡某某经常开着家人的摩托车出去溜达。去年10月21日晚,蔡某某又偷偷开着姐姐的摩托车出去玩,不想却撞上同向步行的蒋女士,致其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受到惊吓的蔡某某赶忙驾车逃离现场,后于当日被抓获。交巡警大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蔡某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事发后又驾车逃逸,使现场部分证据灭失,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蔡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且肇事后逃逸,社会危害性较大,故对其不能适用缓刑;又因能部分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处被告人蔡某某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