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的地位和作用
集体企业职工对企业管理的权力要比国有企业职工权力大。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实行直接民主,即集体企业职工基本是实行职工大会制度,而不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只是考虑到有的集体企业职工过多,对企业职工多的企业实行代表大会制度。第二,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由集体企业职工选举和罢免,而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力是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励和任免的建议。第三,集体企业的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由集体企业职工决定,而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力是‘听取和审议厂长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法律这样规定,是由于集体企业的性质决定的。因为集体企业是劳动者集体所有的,所以其权力可以选举、罢免管理人员,决定重大的经营管理问题。
在集体企业中工会有作用主要是支持职工的权力的实现,而不应当代替职工行使权力。表现在:第一,集体企业工会支持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集体企业的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监督企业各项活动和管理人员的工作;集体企业的工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实现集体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集体企业的工会应当依法支持和组织职工参加上述活动。工会支持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有助于职工更好地依法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二,集体企业工会维护职工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重大问题的权力。选举和罢免厂长(经理)和其他企业管理人员,制定集体企业章程,审议决定企业重大方案、职工奖惩办法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决定经营管理重大问题等,是集体企业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代会行使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力。为充分保障集体企业职工上述权力的实现,确保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发挥职工群众的主人翁作用,集体企业工会对职工的上述权力应依法加以支持和维护,这是集体企业工会的一项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