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离婚的答辩状
答辩人:某女
答辩人因原告某男提起离婚诉讼纠纷一案,现针对原告的诉状作出如下答辩:
一、 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具体理由如下:
答辩人和原告经人介绍相识,婚前经过相互了解,原告
对答辩人紧追不放,三番五次到答辩人家中提亲,结婚前后原告经常到答辩人工作单位接答辩人联络感情,出双入对,感情很好。婚后一直至2007年6月份夫妻感情很好,男主外女主内,家庭和睦。答辩人原来有工作,因原告母亲病故后,答辩人身怀有孕,才辞掉工作专心伺候丈夫和公公、养育子女。原告及原告家人经常夸奖答辩人是贤妻良母,答辩人也一直陶醉在幸福的家庭里。2007年9月份原告一纸诉状如晴天霹雳,怎么也不会想到原告变化的这么快,甚至疯狂到了扬言和发短信息要杀害我全家人,并让答辩人舅舅来收尸。更为甚者,答辩人和原告还没有离婚,10月1日晚上8点,天下着小雨,原告不让答辩人和女儿进屋,答辩人要求把女儿的衣服取出来,原告都不让。答辩人和女儿只好留落街头,可见此人之心,多么恨心。这使答辩人长时间处于痛苦的深渊之中,思来想去,原告离婚的原因有以下两点。
原告及原告家庭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的封建思想非常严重,第一胎为女孩以后,原告就千方百计的要求答辩人辞掉工作,逃避计划生育管理,并两次卖房移居到现住的某社区,其根本目的是摆脱原告单位和原告同事的管理和监督。 遗憾的是原告自从患乙肝病以后多次复发,病情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尽管如此,答辩人委曲求全,积极配合原告生育二胎,在准备生二胎的过程中,答辩人到医院就医时,发现患有卵巢囊肿,在短期内不能生育。在这种情况下原告自欺欺人、恼羞成怒,将不能生育男孩子的责任迁怒于答辩人,对答辩人横鼻子竖眼,这也看不惯那也看不惯,答辩人一直保持忍气吞声、息事宁人的态度去迎合原告,但最终也没有唤回原告的宽容和谅解。原告通过离婚再娶的手段去“合法”生育二胎男孩儿 ,是原告此次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之一。原告此次提出离婚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近几年来,原告经济收入迅速提高,住房条件和交通条件明显改善,财产积累超过百万元,原告头脑澎涨,生活方式腐化堕落,经常出入星级酒店和高档洗浴中心,早出晚归、夜不归宿,陶醉于纸醉金糜、花红酒绿的糜烂生活,人生观和世界观发生质的变化,开始嫌弃结发妻子,梦想通过离婚以后过上一种香车美女洋房高薪的西方生活。以上是原告提出离婚的真正原因,至于原告在诉状提到答辩人打麻将纯属于捏造事实无中生有,原告为了诋毁答辩人还故意设制圈套。要说打麻将,原告是经常在外边打麻将,答辩人劝说原告时,原告还说自己打麻将是工作需要,是交际手段,以自己身体不好不能喝酒为由经常在外边打麻将彻夜不归。
原告虽然提出了离婚,答辩人不能同意离婚,因为答辩人和原告生活八年知道原告的本质不坏、人品不错,只是2007年5月份以后才突起异心,思想发生了变化,为了女儿不失去父爱,答辩人有决心、信心、能力去挽救和感化原告,从法律上讲原告的起诉也根本不符合感情破裂的条件,至今原被告仍同床共枕,和以前所不同的是近一个月以来原告整夜甜言蜜语劝说答辩人协议离婚,离婚后再复婚。
二、 如果原告鬼迷心窍、执迷不悟、一头钻进死胡同,
答辩人也只能无可奈何同意离婚,但是离婚的过错责任全部在原告,答辩人要求人民法院充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依法作出支持答辩人如下请求的公正判决。具体答辩要求:
1、生女某某还随答辩人生活,原告承担扶养费和教育费,一次性给付答辩人生女抚育费113063.6万元(21743元×40%×13年=113063.6元),生女应该随答辩人生活的证据和理由,庭审时详细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