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民事上诉书
民事上诉书,是指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不服人民法院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原审法院或其上一级法院提交的,请求上一级法院重新审理本案,撤销或变更一审判决、裁定的诉讼法律文书。
二、递交民事答辩书要符合哪些条件
我国民事审判程序实行两审终审制,《民事诉讼法》第l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提起上诉。上诉是当事人享有的重要诉讼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剥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l48条规定,当事人上诉应当提交上诉状,上诉状是当事人上诉的书面意思表示,也是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重要材料来源。当事人提交上诉状,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
(一)提交上诉状的主体必须具有上诉权或依法可行使上诉权。一审程序中的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代表人依法享有上诉权;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及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权行使上诉权。
(二)提起上诉的对象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和裁定,即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作出的一审未生效判决以及管辖权异议、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未生效裁定。
(三)上诉状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应在收到判决书后l5日内提交上诉状;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应在收到裁定书后l0日内提交上诉状。
(四)上诉状应向作出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或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上诉状,即可引起人民法院对该案的二审审理程序。这不仅有助于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及时发现并纠正原审判决或裁定中可能存在的错误,提高审判质量,而且也有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三、民事上诉书写作要点
(一)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如:民事上诉状。
2.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基本情况: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是公民的,应列明其身份等基本事项,与起诉状中所列事项相同;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基本情况,与起诉状中写法相同。在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后应写明其在一审中的诉讼地位。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姓名、职业。
3.案由:写明上诉人提出上诉的判决、裁定的案件名称、制作法院、制作时间及判决、裁定的编号,并表明上诉的态度。
(二)正文
主要阐明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具体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1.上诉请求:首先写明上诉人对原审裁判是全部不服还是部分不服,然后针对原审裁判的不当,提出具体的上诉请求事项,如撤销或变更一审裁判或请求重新审理。
2.上诉理由:针对一审裁判的错误或不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反驳,阐明对一审裁判不服的事实原因和法律依据。具体可以从一审裁判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适用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错误或不当予以反驳,从而达到支持上诉请求的目的。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附项:应附上本上诉状副本及有关证据材料的名称、件数。
3.上诉人签字,上诉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加盖单位公章。
4.上诉日期。
制作上诉状时,应注意:①上诉请求的写法不同于起诉状中针对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上诉请求应主要针对一审判决、裁定的错误或不当提出,要有针对性;②行文简明扼要,无需重复叙述争议事实的全过程,只需阐述与一审判决、裁定认定不一致的事实,进行有重点的论证,驳斥;③应提出充分而确凿的事实根据,并引用相应法律规定作为依据,使上诉有理有据,合理合法,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