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按规定建职工名册的处罚

2011年01月29日12:02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单位不按规定建职工名册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公布施行。《条例》共6章38条,用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使劳动合同法更具操作性。根据《条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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