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财产制是确定夫妻财产关系的合同。在理解这一制度时,应把握以下方面:
1?夫妻财产约定具有身份属性。它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从属于夫妻关系,因而缔约的主体严格限制在夫妻之间,该合同不能独立于婚姻关系而存在。
2?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具有复合性。首先,夫妻财产约定可以广泛的对夫妻所有的财产,不论是现有的或将来可能取得的财产做全面的规定。其次,夫妻财产约定不但涉及财产权的归属,而且及于夫妻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等关系、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清算及分配等。
3?夫妻财产约定兼有身份合同的属性,因而不能完全适用我国合同法的法律规定。如夫妻约定因亲属身份关系的特性,就不能适用合同法总则中有关代理、条件期限、合同的转让、违约责任等规定。但是合同法中关于合同的订立规定可以适用于夫妻财产约定。
4?夫妻财产约定的客体既可以是婚前财产,也可以是婚后所得的财产;既可以是夫妻的全部财产,也可以是夫妻的部分财产,法律不加以限制。
5?夫妻财产约定的时间,可以在结婚前、结婚时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6?夫妻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已经约定的内容进行变更,也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终止该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