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地勘查,由登记人员和评估人员到实地核实土地证与实地四至界限、面积、用途,扣除不能作土地 抵押的土地面积,并绘出宗地图。
3、土地评估,估价人员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运用两种以上估价方法,测算出总地地价,由市土地局确认。
4、签订合同,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由土地使用者与市土地局签订出让合同,确认补交出让金数 额后,方可办理抵押。
5、注册登记,由市土地局注册抵押登记。
6、核发证书,核发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力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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