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2011年01月31日11:32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指总证);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实际操作中以房屋基础工程完工作为条件);
4、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以上关键还是第四点,作为消费者看预售证就行了,因为要取得预售许可证1~3是必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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