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作为医疗纠纷

2011年02月09日10:09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医院不作为医疗纠纷
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失一般会具体体现为:①医疗机构的病历书写不规范;②医疗机构未尽告知义务,导致患者知情权、治疗选择权被侵犯;③因医务人员不具有相应手术资格给患者造成风险增加;④治疗过程存在一定过失。医疗机构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首先要看其过失行为是否给患者造成了损害后果,如果存在损害后果,那么要看患者的损害后果与医疗机构的过失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在存在一定因果关系的前提下,医疗机构才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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