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5版)

2011年02月10日09:18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5版)


  
  bf--2004--0204
  
  
  
  
  
  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 京 市 园 林 局
  
  二○○五年三月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资金来源: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
  
  2.2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本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03)、  。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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