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密协议

2011年02月10日14:49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劳动保密协议
现在公司员工流动性很强,一般的高科技公司都会与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要求该员工在合同期满后,若离看本公司,则在几年内不得在本地区同行业从事有利害冲突的职位,这一约定在法理上称为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期间和离开用人单位后一定期间内不得到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或有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劳动者也不得自己从事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该公司的这种要求是合法的 ,但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也是最重要的,就是用人单位在作出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被约定者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如果合同中只有限制,没有补偿的话,那么这个合同是显失公平的,应为无效合同。所以公司在起草此合同时,切记此约定,免的加大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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