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未遂 刑事责任

2011年02月10日23:21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男子在买房时强奸售房小姐 犯罪未遂被判刑2年
  利用看房之机行不轨 买房人强奸售房小姐获刑打算买房的许某通过房屋中介与售房小姐姬某取得了联系。但当姬小姐带许某看房时,许某却行不轨之事。近日,通州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2年。

  姬小姐在通过电话联系顾客许某后,约许某于2006年5月1 RSn广东刑事辩护网
8日上午到通州区乔庄北街6号院3号楼看房。当天下午1点多,前来看房的许某看上了卖房的姬小姐,并强行要与姬某发生性关系。因姬小姐拼命反抗,许某没有得逞。姬小姐公司的郭经理等人在接到她的求救电话后赶来,将许某抓住并报警。警方从卫生间里提取了卫生纸和姬小姐的内裤,经鉴定其上精斑都是许某所留。

  法院认为,许某已构成强奸罪,但由于他犯罪未遂且认罪态度好,因而法院对他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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