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做错位置 赔偿医院4.6万元

2011年02月11日09:25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手术做错位置 赔偿医院4.6万元
湖北武穴三医院聘请武汉某医院的祝医生为患者曹永忠实施腰椎间盘手术,孰料手术出错,作错椎间盘突出位置。武穴三医院在赔偿曹永忠4.6万元后,将祝医生告上了法庭。日前,武穴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祝医生应赔偿给武穴三医院经济损失4.6万元。

曹永忠患有腰椎间盘突出疾病,经医院检查为L4/5椎间盘突出。2003年4月曹住进武穴三医院进行手术治疗。4月6日武穴三医院邀请武汉某医院的祝医生为患者曹永忠实施腰椎间盘手术,并支付祝医生2000元手术费。术后,曹永忠病情没有好转,反而恶化,于2004年3月23日在同济医院进行检查发现,应该是对L4/5椎间盘作手术而医生错将L3/4椎间盘作了手术。

曹永忠遂找武穴三医院和祝医生协商解决事宜。但祝医生称与已无关。武穴三医院无奈于2004年4月11日对曹永忠L4/5腰椎间盘重新实施了手术。后曹永忠以手术错误导致其身体受到伤害为由,多次要求祝医生和武穴三医院赔偿,武穴市三医院与曹永忠于2004年11月30日达成了一次性赔偿4.6万元和解协议。该医院认为自己遭受的经济损失系祝医生实施的错误医疗手术行为所致,应由祝医生赔偿,但双方协商未果。后武穴三医院诉至武穴法院,要求祝医生赔偿损失4.6万元。

武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祝医生来原告武穴市三医院的目的是对患者曹永忠进行手术治疗,无论是亲自实施手术,还是对实施手术作技术指导,都要对手术错误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现该手术实施出现错误,给武穴三医院造成经济损失事实存在,且武穴三医院已履行了赔偿义务,故原告武穴三医院要求向被告追偿理由充足,且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据此,法院判决祝医生应赔偿给武穴三医院经济损失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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