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重点工程建设
提供多层次和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我所是一家综合型法律服务机构,现有律师及助理、行政人员130人,其中注册执业律师89人,注册实习律师30人,其他律师助理及行政人员11人,博士1人,硕士35人。近三年来,我所根据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要求,组织了三个律师团队,秉承主动服务、诚信服务、细节服务、尽责服务、延伸服务的宗旨,为省、市重点工程提供全方位和多层次的法律服务,其法律服务触角深入到了重点工程项目的整体方案策划、可行性论证、融资引资、投资合作、招标投标、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
至目前为止,我所共担任了七家重点工程实施单位,即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理委员会、长沙市建委、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市政专项建设工程指挥部、长沙市滨江新城建设指挥部、长沙市新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长沙城投铁路站场迁建开发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共计为15个省、市重点工程提供过法律服务,其中包括长沙市滨江新城片区项目、南湖片区项目、南北货站迁建项目、先导区梅溪湖项目、新河三角洲项目、五合垸片区项目、湘江大道工程、潇湘大道工程、省政府周边道路工程、营盘路隧道工程、二环线工程、中山西路棚改项目和湘江生态经济带项目等重点工程。在为上述重点工程提供法律服务中,我所律师共计起草、审查、修改各种合同、章程、备忘录、承诺书、签证及函件等法律文件182份,参与各种洽谈会46次、提供法律咨询365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5份。上述法律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为预防重点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纠纷,从源头避免重点工程项目投资的法律风险,保证重点工程建设能够在法律框架内顺利实施,起到了较为积极的作用。
一、为重点工程筹措建设资金提供法律服务
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因此,足额、及时筹措建设资金是重点工程建设最重要的环节,也是重点工程建设能否顺利实施的保障。在此方面,我所组建了由熟知金融、信托和债券发行业务的律师构成的律师团队,为重点工程建设的各种融资方式提供法律服务,以最大限度地避免融资法律风险。
一是为建立长沙市重点工程融资平台进行法律论证。长沙市政府为满足市重点工程滨江新城、南湖、武广等片区承接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要求,确定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承接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融资平台。为解决融资平台在偿债方式、框架结构、法人治理和管理体制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长沙市政府组织相关政府部门、直属单位、银行及中介机构制定解决上述问题的《长沙市城建融资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我所律师作为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参入了上述实施方案制定的全过程,其中参加各种讨论、座谈会12次,在上述会议上,我所律师不仅提供了大量的法律咨询,还从法律层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该实施方案出台后,国家开发银行通过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这一融资平台,以直接贷款、信托融资、为其他银行担保贷款等方式向重点工程输入了大量的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