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应如何进行法律风险防范
正在全面转型的中国经济体制与经济发展模式,为我国的中小企业创造了更大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市场舞台,同时,也使中小企业面临更大挑战和风险,法律风险便是其主要的风险之一。企业的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未跟上外部法律环境的变化,或者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企业在生产经营与管理过程中,法律关系与法律行为一直贯穿始终,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转型的过程中,企业面临着更大的发展机遇和更严峻的挑战,如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成为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一项十分重要的课题。
一、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因素。
首先,从企业的外部情况来看。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变得更为复杂,市场竞争规则越来越规范和透明。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依法开展各种经济活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提出的根本要求,只有严格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和要求办事,才能符合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形势,才能不被市场所淘汰。中小企业在追求自身发展壮大和经营业务拓展的进程中,企业的各种行为如改制、并购、对外投资、契约合同和产销行为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而中小企业因为自身条件的限制,抗风险能力较弱,防范法律风险不可避免地成为企业必须重点考虑的课题,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也理应成为企业的自觉追求。
二、从企业内部情况来看。中小企业作为法律主体,经营管理中的一切事务和法律责任都必须相应承担,但是中少企业从决策、项目承揽、业务设计到计划、财务、人事、合同等,很多缺少严谨的制度,必然有一个积累、完善和不断进步的过程。在此进程中,企业的实力还不强,抗风险能力也还很弱,任何闪失都可能导致经营成本异常增加、资金难以回收或者失去商机或商业优势,甚至会给企业的生存发展带来带来灾难性后果。因此,只有尽快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将一切经营风险主动控制在事前状态,才能保证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然而,从现状来看,中小企业法律风险控制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大部分企业基本不做或很少做法律培训,2/3以上的企业存在防范法律风险的制度漏洞,很少有企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或设立专门法务人员。 企业法律风险在本人看来,主要有以下几块内容。
1、公司设立之初的法律风险
主要表现在公司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风险。公司企业作为法人,要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互相监督,互相制约。有如现代西方发达国家的国家治理结构。三权分立、制约与平衡,使整个社会处于非常良性而有序的状态。在设立一个新的公司的时候,就要想到公司章程的设置要非常的完善,对股东会等的职权要设置的非常的完美。新公司法的基本理念就是要体现意思自治原则,也就是说股东在设立公司之初,对公司的事项具有很大的自主权。公司法条文中含有“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依公司章程规定”的表述大大增加。
笔者在为一间风险投资公司担任法律顾问的过程中,也遇到多起这样的事务。几名股东出资成立一间公司,约定其中一名股东以专利技术作价进行出资,在当初的意向性协议中,该股东表示将其所持有的104项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然而在制定公司章程的时候用的是工商局的格式章程,没有对专利技术进行具体约定。后来公司成立之后,该股东只象征性转让了4项专利技术,并请相关的审计师事务所出具了4项专利技术的资产评估报告。当然,专利技术的资产评估当中的操作空间就很大了。所以说,在设置公司章程之初就注意到这些问题,就可以避免合作中的一些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