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望城坡经济开发区投资与管理暂行办法

2011年02月11日09:50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长沙望城坡经济开发区投资与管理暂行办法

长沙望城坡经济开发区投资与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经济强区,推进长沙望城坡经济开发区(岳麓工业园,以下简称园区)发展,实现“环境友好、精品效能、产业集聚、国内一流”的目标,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投资导向

第二条 园区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项目引进开发实行“专题论证、联合预审、会议研究、集体把关”。

第三条 园区制定《产业项目布局指导目录》,加强投资方向的引导,着力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园区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现代智能家俱产业、科研与孵化网络及高新技术配套产业等产业。

第三章 管理服务

第四条 园区实行“一站式”服务。设立园区政务大厅,负责企业日常事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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