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2011年02月11日09:58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湖南省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8〕2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经委《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省经委  二○○八年八月七日)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商有关部门,现就加强全省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以下简称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在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把社会资源作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力量,坚持发挥市场机制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运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构建服务平台,培育服务市场,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建设原则:一是统一规划、分步推进。通过多种形式的探索,循序渐进,不断完善。二是优化资源、形成合力。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实现社会服务资源的优化组合。三是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通过必要的扶持、规范和引导,推动服务体系的形成和完善。四是依法建设、公平竞争。服务体系建设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通过公平竞争,不断提高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五是立足服务、注重实效。着眼为中小企业服务,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增强服务效果。
  建设目标:构建和完善信息服务、融资服务、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管理咨询、创业辅导、市场开拓、政策法律等八个服务子体系,培育和发展一批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初步建立能够覆盖全省的中小企业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满足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社会服务体系。
  二、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
  以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龙头,以中小企业湖南网为纽带,全省构建信息服务等八个服务子体系。每个子体系由若干个核心服务机构支撑,广泛吸纳社会服务机构,形成服务网络。各市州、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服务子体系,重点是在高新园区、产业集群区、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区建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三、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是构建八个服务子体系:
  (一)信息服务子体系。“中国中小企业湖南网”是服务体系的信息窗口和基础性服务平台。要集中力量建设好“中国中小企业湖南网”,不断扩展服务功能,增加信息量,提高实用性,在政府部门、服务机构、企业之间搭建一个信息沟通桥梁。各地要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网的建设,办好地方网页,建立面向社会、开放的信息服务体系。
  (二)融资服务子体系。鼓励发展信用担保、信用评级、风险投资、产权交易、闲置设备调剂以及会计、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为有条件的企业上市、发行债券提供咨询和辅导,为企业信贷融资、股权融资、租赁融资和产权转让提供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提高融资能力。重点是制定、完善政策,鼓励和扶持各类创业投资公司和社会投资者通过股权方式投资中小企业;搭建政府引导平台,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和扶持各类创业投资公司和社会投资者通过股权方式投资中小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增加担保机构的资本金,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整合现有担保机构;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库建设进度,促进银行增加有效信贷投入;在产业集群区和工业园区构建融资平台,尝试开展集合式贷款,探索解决初创业融资难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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