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因执行标的提出异议难以确定是否成立的,应如何处理?

2011年02月12日09:01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案外人因执行标的提出异议难以确定是否成立的,应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规定: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一时难以确定是否成立,案外人已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的,可以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申请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的,可以继续执行。因提供担保而解除查封扣押或继续执行有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裁定以担保的财产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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