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的,如何办理?

2011年02月12日09:49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申请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的,如何办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申请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的,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应当先经依法确认。申请确认的,应当先向侵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自受理确认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相应程序作出裁决或相关的决定。
 申请人对确认裁定或者决定不服或者侵权的人民法院逾期不予确认的,申请人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未经依法确认直接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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