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房产交易中转让方(销售方)为地税纳税义务人,在办理产权证过户时,转让方本人应凭身份证件、《房产交易地税联系单》在地税窗口申报纳税。
2、问:如果房屋转让人(销售人)因故不能到场,应如何办理纳税手续?
答:
房屋转让人(销售人)因故不能到场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理申报纳税。受托人应携带:(1)委托人身份证件及有效委托书,(2)受托人身份证件。
3、问:如果纳税人要求以契税交纳时间作为购房时间,还应提供什么资料?
答:
还应提供《契税完税证》。
4、问:如果房屋产权来源为“房改购房”,且纳税人要求以购房契约或付款时间作为购房时间,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
应提供《南京市公有住房购房契约》和付款收据。
5、问:如果纳税人按差额申报营业税的,须提供什么资料?
答:
须提供购房发票。
6、问:如果纳税人按查验方式(20%)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须提供什么资料?
答:
须提供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贷款合同及利息清单(银行盖章)、装修合同及装修费发票、办证手续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的发票。
7、问:如果纳税人申请按“五年家庭唯一住房”政策减免个人所得税,应提供什么资料?
答:
应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和《居民户口簿》,对于未婚、离婚等单身人员,应提供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
8、问:如果纳税人申请按"一年内买房卖房”政策抵免个人所得税,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
应提供新购住房的《购房契约》、《房屋产权证》、购房发票和《契税完税证》。
9、问:如果产权来源为:继承、离婚、赡养、直系亲属赠与,且纳税人要求按原购房时间连续计算的,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
应提供原产权证复印件或《契税完税证》、直系亲属赠与合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等资料。
l0、问: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时需附哪些资料?
答:
享受前述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一)的,纳税人须凭购房契约、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产权证等办理减免税手续;享受优惠政策(二)的,纳税人须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离)婚等证明,纳税人还须填写承诺转让的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承诺书》,并由本人及家庭成员签字认可。
11、问:二手房交易申请退还保证金时需报送哪些资料?
答:
申请退还保证金时需报送:
(1)申请退还保证金的报告、房产证明(买房和卖房的都要有)、契约(买房与卖房)、身份证、完税证明、购房发票,(2)如果房产共有权人有除夫妻外的人,要出具房产部门开具的分配比例证明,(3)如是夫妻还要带结婚证等证明其关系。
以上所需资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