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价莫藏“猫腻” 如不实申报风险会很大

2011年02月12日19:13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二手房交易价莫藏“猫腻” 如不实申报风险会很大 近期,南京市地税部门和房管部门连续接到多起举报二手房交易中不如实申报成交价格而导致的涉税案件。相关部门正在对这种恶意偷、逃税费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南京市地税局和房管局产权市场处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二手房交易价格如果不如实申报,风险将很大。

据了解,现在有极少数房屋所有权人为达到逃避二手房交易所涉及的营业税骗取银行贷款的目的,在二手房交易中签订“阴阳”两份买卖合同,并以假合同到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进行交易登记。这种做法不仅为法律所禁止,而且也蕴藏着极大的风险。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规定,“纳税人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属偷税行为”。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则构成偷税罪。此外,购房人如果在二手房交易中不如实申报成交价,将导致购房人以后再转让该房产时的税赋可能大幅增加。譬如,购房人实际以五十万元的价格成交,却只取得一万元的购房发票,再转让时购房成本只能以一万元计算,相关税赋也就会大幅增加。而且,签订“阴阳”两份合同也极易引起合同纠纷,导致交易双方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目前,南京市地税部门与房产部门正密切配合,对二手房交易中不如实申报成交价,恶意偷、逃税费的行为制定严格的制约措施,将从源头上杜绝二手房交易价格的不实申报行为。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产纠纷】二手房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购房指南知识排行榜
购房指南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