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版《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关于加强新版《住宅质量保证书》和
《住宅使用说明书》管理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扬州、淮安、泰州市房管局: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下简称“两书”)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的补充约定,自1998年实施以来,在确保商品房售后服务管理和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了落实国家有关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我们已经对1998年版的“两书”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就进一步加强改版后的“两书”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各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继续把组织实施“两书”制度,作为加强住宅质量管理、维护商品住房购买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在每个住宅项目上切实加于使用,把“两书”制度落到实处。
2、改版后的“两书”在1998版的基础上增加了住宅节能、住宅性能等级等一系列内容。各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通过媒体宣传、现场咨询等方式,宣传介绍新“两书”的作用,“两书”的主要内容,真正发挥“两书”的作用。
3、为保证新版“两书”的在全省的统一管理与使用,各市要统一使用我厅监制、发行的新版“两书”,由各省辖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向我厅住宅与房地产业促进中心统一订购,开发企业不得自行印制。
4、新版“两书”于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启用,1998版“两书”同时停止使用。
附件:1、《住宅质量保证书》
2、《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00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