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原价格
中标价、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或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中标价、审定的施工预算价或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通常有很多的工程变更项目能在原价格中找到,编制人员认真检查原价格,一一对应。
(2)参照原价格
中标价、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或合同中没有与变更工程相同的价格,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情况的价格,应按中标价、定额价或合同中相类似项目,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此种方法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其一是寻找相类似的项目,如现浇钢砼异型构件,可以参照其他异型构件,折合成以立方体为单位,根据难易程度,人工、模板、钢筋含量的变化,增加或减少系数返还成以件、只为单位的价格;其二是按计算规则,定额编制的一般规定,合同商定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参照消耗量定额确定合同价款。
(3)协商价格
中标价、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定额分项、合同价中既没有可采用的,也没有类似的单位时,应由承包人编制一次性适当的变更价格,送发包人或工程师代表批准执行,承包人应客观地确定一次性价格,尽可能取得发包人的理解并为之接受。
(4)临时性价格
发包人或工程师代表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格,在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格后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承包人,提请工程师暂定,事后可以约定的方式接受解释或进行处理。
二、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根据原报价方法和合同的约定以及有关规定来办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手续应齐全
凡工程变更,都应该有发包人的盖章及代表人的签字,涉及到设计上的变更还应该有设计人盖章和有关人员的签字后才能生效。在确定工程变更价款时,应注意和重视上述手续是否齐全,否则,没有合乎程序的手续,工程变更再大,也不能进行调整。
(2)资料应详实
工程变更,应该资料齐全,内容清楚,能够满足编制工程变更价款的要求。如果资料过于简单,不能反映工程变更的全部情况,只是草草地提了一下,认为施工现场已经发生了的事实,有个手续就行了,这样,就会给编制和确认工程变更价款增加困难。遇到这种情况,应与有关人员联系,重新填写有关刻录,同时可以防止事后扯皮。
(3)应符合编制工程变更价款的有关规定
不是所有的工程变更通知书都可以计算工程变更价款,应首先考虑工程变更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如已包含在定额子目工作内容中,则不可重复计算;如原编制报价书已有的项目则不可重复列项;采用综合单价报价的,重点应放在原报价所含的工作内容,不然容易混淆,此外更应结合合同的有关规定,因为合同的规定最直接,最有针对性。如存在疑问,先与原签证人员联系,再熟悉合同和定额,使所签的工程变更通知书符合规定后,再予编制价格。
(4) 办理应及时
工程变更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工程变更价款的确认应在工程变更发生后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些工程细目在完工后或隐蔽在工程内部,或已经不复存在,就会给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带来困难。如道路大石块基层因加固所增加的工程量,脚手架等,一般应在施工或施工中立即办理变更手续,根据所办的变更手续编制工程变更价款,送发包人或设计人签证,发包人、设计人应尽快审核,如没有差错,应即签认,以便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