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住房应该给谁

2011年02月13日11:32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离婚后住房该给谁?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离婚后双方对房屋都有承租权。对于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可以依据下列原则处理:一、照顾抚养子女一方;二、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三、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四、照顾无过错一方。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离婚手续知识排行榜
离婚手续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