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抚养费的标准
我与前夫于1999年经法院调解离婚,孩子由我抚养。我前夫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200元。现因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孩子面临上学,每月200元的抚养费已不能满足孩子的需要,所以想适当增加孩子的抚养费。请问,孩子能不能起诉父亲要求增加抚养费?具体标准是多少?
根据你所述的情况,孩子可以起诉你前夫增加抚育费。
具体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