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风险提示

2011年02月13日13:07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索赔风险提示 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很多建筑企业为不影响与甲方的关系,在施工过程中不敢索赔,等到诉讼时才开始主张当时的损失和费用,该类主张常常面临诸多法律风险。
笔者在此就索赔风险提示如下:首先是程序风险。具体体现为两个方面:
一是未按期索赔。如果合同约定逾期无权索赔,那么超期提出的索赔将使责任方得以免责。
二是在就索赔事实发生争议后,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未提出主张,致使该主张因超过诉讼时效可能丧失法律保护。需要强调的是,在就索赔事实发生争议后,双方后续的合同履行行为不能当然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因提起诉讼、权利人提出主张或义务人同意履行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双方后续履行合同的行为依据的是双方无争议的合同内容,而索赔所涉及的损失和费用则属于有争议的事实,双方对此尚未达成一致,故后续合同履行行为不能当然使在先索赔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其次是实体风险。支持索赔的实体证据应该是充分的。以停窝工损失索赔为例,在因甲方原因导致停窝工的,索赔时应一并提供原因依据和损失结果依据,还应采取止损措施,并做好同期记录。索赔文件中应就停窝工事实细化,记录受影响的工程部位、工种的人数等细节,并以同期其他记录佐证。如果仅是笼统地主张因对方原因导致停工,而同期记录却显示现场尚在施工,则该主张将因依据不足、无法确定损失不能得到支持。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产纠纷】二手房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工程索赔知识排行榜
工程索赔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