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

2011年02月13日13:44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家)(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_______________ (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________________专业,留学类别属________________ (学历或非学历教育)。(注: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几个学校专业或大类别专业)
  
  第二条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上述中介服务费不包括护照费、公证费、使领馆文件认证费,签证费和机票款等费用。
  其中人民币_______元系入学申请中介服务费,该款应在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即行支付;
  人民币_______元系签证申请中介服务费,该款应在获得申请留学院校录取通知书当天支付。
  委托人如同时申请多所院校的,需交纳额外申请院校的通讯费计人民币_______元。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 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_________(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 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 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____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约定,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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