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设部和质检总局于2005年颁布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 / T 50353-2005 ,该规范是对建设部95年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修订,而后者是对原国家经委82年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修订。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规划、造价方面,不适用于房屋产权登记和销售。
二是建设部和国家测绘局于2000年颁布的房产测量规范2000,该规范适用于房屋的产权登记。
所以,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在与开发商对商品房建筑面积产生争议的情况下,业主应当依据房产测量规范2000进行房屋建筑面积的核对,而不是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对于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目前有关的适用规则是1、GB/T 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2 、建住房〈2002〉74号《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3、建房〈1995〉517号《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4、GBJ96—86《住宅建筑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