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收养条件

2011年02月13日14:18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收养法规定了哪些特殊条件下的收养?

  特殊条件下的收养是相对于一般条件下的收养而言的。收养法首先规定了一般条件下的收养。收养法在规定了上述一般条件下的收养的基础上,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条件下的收养。如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孤儿和残疾儿童以及收养继子女等。之所以称他们是特殊条件的收养,是因为他们不受某些一般收养条件的限制。

  关于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收养,《收养法》第7条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下列限制:(一)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二)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三)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

  关于孤儿和残疾儿童的收养,《收养法》第8条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

  关于继子女的收养,《收养法》第14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的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不受下列限制:(一)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二)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三)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四)收养1名子女的限制。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离婚手续知识排行榜
离婚手续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