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边工程”如何结算 “三边工程”是边设计、边修改、边施工的工程。“三边工程”频繁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量,返工、改建、改进施工措施等情况亦频频发生,极易加重造价控制风险,而“三边工程”又经常订立固定价合同,竣工结算时,一方主张按照合同约定的固定价结算,另一方主张据实结算,由此发生纠纷。《解释》第22条虽然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但约定固定价计价的前提是设计图纸基本齐备,双方充分考虑工程量和风险范围,若没有设计图纸意味着缺乏固定价计价依据,有专家称此类固定价为“约而不定,包而不实”,故应当全部打开,据实结算,而不适用《解释》第22条。
“三边工程”应当据实结算,工程量与计价方式在工程结算中非常重要。工程量是计算工程价款的基础,故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施工记录和加强工程量签证,隐蔽工程隐闭前应当提请发包人检查并签字确认。施工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计价方式,尤其是明确约定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时的计价方式,如果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且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裁决机关将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