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1
土地补偿费综合标准
单位:万元/公顷(万元/亩)
土地补偿费综合标准
说 明
27(1.8)
不分征用土地的具体地类,使用统一的土地补偿费综合标准
备 注
钢架、竹工大棚等菜地附着物另行补偿
表1-2
临时用地、取土用地、堆土区补偿费标准
单位:万元/公顷(万元/亩)
类 别
补偿标准
说 明
临时用地
鱼塘
3.0(0.2)
因施工需要使用的征地范围以外的鱼塘水面一年期补偿
6.0(0.4)
第二年继续占用的
其他土地
3.0(0.2)
临时用地占用一年期内的
6.0(0.4)
第二年继续占用的
取土用地
(深度)
4.5(0.3)
含土地复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