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

2011年02月13日15:40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关于印发《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 发布单位: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文号:宁房拆〔2009〕159号 发文日期:2009-8-14
各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

  根据南京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城市房屋拆迁实际,经研究,制定了《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社会稳定风险控制,现根据南京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落实城市房屋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结合城市房屋拆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房屋拆迁重大政策出台前和拆迁项目实施前都必须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民主法制的原则。

  第四条城市房屋拆迁重大政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本局负责实施。

  城市房屋拆迁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项目拆迁人和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共同负责实施。


  第二章拆迁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五条本局成立相应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督促实施城市房屋拆迁重大政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第六条关系到广大被拆迁人根本利益的城市房屋拆迁重大政策,在出台前,由本局直接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随政策草案提交上级审定。

  第七条城市房屋拆迁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1、拆迁政策是否符合上位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

  2、拆迁政策是否落实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

  3、拆迁政策能否为绝大多数群众接受,是否兼顾了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平原则。

  4、拆迁政策是否对政策出台前的拆迁项目产生重大影响,是否会引发较大的社会不稳定事件等。

  第八条拆迁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

  1、进行风险评估准备,制定评估方案,并向本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将重大拆迁政策草案通过相关媒体、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告或公示,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新政策的内容。

  3、分别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民意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拆迁有关单位、拆迁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及建议。

  4、依据有关法规组织相关群众代表、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拆迁重大政策进行听证或论证,评审政策的可行性、科学性和社会风险因素。

  5、综合各方意见,对拆迁重大政策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论证研究,特别对因实施拆迁政策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作出评估预测,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应急预案,最后作出总体评估结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评估报告,报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审核。

  第九条拆迁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拆迁政策的基本情况及其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

  2、对拆迁政策出台的时机及社会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和论证研究。

  3、对拆迁政策出台可能引发的矛盾作出评估预测,并制定应对措施。

  4、群众的反映、有关部门的意见、专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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