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作业时间是否在拆迁许可证许可之前而属于违法。
评估报告作业时间与该拆迁项目的拆迁许可证核发时间是否一致,也就是否在颁发拆迁许可证之后对被拆迁人房产予以评估,是否符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
二、评估报告是否超出了有效期,能否作为裁决的依据。
评估的目的是真实反映房地产的真实价值,以达到合理公平的补偿,而如果评估报告作出时间较长,这样因为市场变化较大,就更不能真实反映其价值,根据有关的评估规范,其有效期一年的规定,从其有效性否定了该评估报告。
三、评估公司的是否经公示,是否具备合法作出评估的资质。
根据《**省城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合法的评估,必须对评估公司予以公示,因为,作为拆迁管理部门并没有公示该评估公司,其不具备出具合法评估报告的资格。
四、评估师的资质是否符合法定的条件,出具的评估报告是否有效。
拆迁中对评估师的要求非常严格,必须是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评估师作出。
五、是否有评估师的签字。
评估师在评估报告上签字是作为评估报告的要件,也是体现评估师对该评估报告的负责,是评估报告合法的要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