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洪其:行政失当缘于忽视群众利益

2011年02月14日16:46    未知    法帮网编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潘洪其:行政失当缘于忽视群众利益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潘洪其

位于鼋头渚的宝界、充山、犊山三个村庄,紧邻太湖。世代居住于此的村民最近被通知要搬迁了,说是为了治理太湖污染。村民们不认可这个理由。宝界村自发成立的拆迁协调小组负责人钱朝富说:“我们世代居住在这里,为什么以前太湖就没被污染?”

  这起纠纷中,起码有三点值得质疑。其一,政府涉嫌以“公共利益”的名义为商业开发鸣锣开道。按照当地政府出示的规划,三个村庄进行整体搬迁,是“园林环境整治建设”的一部分。然而有村民在政府网站上看见,村庄所在地将来要建一个“风情休闲度假中心”。一名政府官员也承认,“土地现在肯定是用于环境整治,但是今后怎样,我不能保证。”

  其二,地方政府涉嫌借征地拆迁与民争利,甚至不排除有“克扣民饷”之谋划。鼋头渚景区三个村庄的土地早在1982年就收归国有,按照《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村民拆迁应得补偿价当与无锡城市的平均房价看齐(目前在每平米8000元以上)。然而,当地政府却按照《无锡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每平方米只给予补偿550元,其间的巨大差价令人咋舌。

  其三,地方政府严重违反程序正义,忽视群众权益。在事先未履行调研、协商、听证、谈判等必要程序的情况下,当地政府就向村民下达“告知书”限定搬迁日期,并扬言对不配合搬迁的村民“坚决予以打击”,完全是一副“搬也得搬,不搬也得搬”的态度。

  如此次是为商业开发,则政府根本无权介入拆迁;如确为园林环境整治,作为拆迁的当事方,政府更须严格依法办事,而不能“霸王硬上弓”。无论哪种情况,在拆迁处理上当地政府都出现明显的行政失当。令人担忧的是,政府与村民之间一方要“坚决打击”,一方则“搏命也要保村庄”,事态有可能恶化。当务之急,政府亟需摆正自身位置,认识到尊重群众利益的重要性,积极寻求妥善解决之道。当地政府必须认识到,惟有端正态度,严格依法行政,真正做到以民为本,才能从根本上协调矛盾、缓和冲突,实现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的三方共赢。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产纠纷】二手房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购房指南知识排行榜
购房指南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